关于泸州市纳溪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公示
  按照《泸州市纳溪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》(泸纳委办〔2014〕47号),我办于9月16日至9月23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告,共计17名同志报名。经研究拟聘请金光明等10名同志为泸州市纳溪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,现予以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:
  金光明 男 1962年生 本科 四川省警察学院     教授
  王洪芳 女 1975年生 硕士 四川省警察学院     教授
  张金华 男 1973年生 本科 四川平通律师事务所    律师
  杨平远 男 1973年生 本科 四川酒城律师事务所    律师
  胡耀平 男 1964年生 本科 四川酒城律师事务所    律师
  王跃清 男 1968年生 本科 四川酒城律师事务所    律师
  刘先赋 男 1963年生 硕士 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 律师
  李 强 男 1973年生 本科 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    律师
  唐 毅 男 1967年生 本科 泸州市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  律师
  肖 刚 男 1973年生 硕士 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泸州分所 律师
  公示时间:2014年10月20日-2014年10月26日
  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反映。
  联系电话:0830-4216691(区政府法制办)
 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